施甸: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制度和综合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6-09-27 07:36:45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日,施甸县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及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会议,会议专题学习了《施甸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和《施甸县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办法》,讨论解读了在学习掌握和运用制度、办法中存在的疑问。

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以年度为单位,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及相关驻施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列清单,实行全程式记录,记实表的内容涵盖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全面及时记录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的工作动态、履责情况,进一步将主体责任具体化,让领导干部看表知责、对照履责,达到履责全程留痕、检查一目了然、追溯问责有据的目的。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办法主要包括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和指标考核三个部分,按照乡镇和县直及相关驻施单位分类重新量化考核内容及分值,既定标准设定重加分和重扣分项目,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延伸检查、量化评分、考核汇总、结果通报等八个步骤进行考核,并充分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会议强调,全程记实制度和考核办法是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结合施甸实际出台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将在全县范围内全面铺开、有序推进。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握形势,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分级负责,把记实制度和考核办法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变口上谈“责”为行动见“责”。对制度和办法落实不到位、不按要求开展的,将一律严肃追责,决不姑息。(严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