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中央八项规定以来,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挺纪在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2个,处理627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41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4人、乡科级及以下127人。
善学习重宣传,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全州迅速兴起学习热潮。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中央、省以上媒体刊登72篇反映全州作风建设成果的稿件,在州级媒体开辟专栏,重要节点公布举报监督方式。州纪委先后12次对6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盯节点抓重点,推进监督执纪常态化。结合实际制定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规定,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月报制度及举报受理、查办、信息反馈等制度。逢节必查,节前发信号、节中抓检查、节后严问责,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成立明察暗访组开展监督检查。从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领域入手,出台《大理州国家公职人员客事办理规定》,31人因违规大操大办受到党政纪处分。对45个州级重点部门执行差旅费规定情况和2014年以来公用经费开支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强化专项整治,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深入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狠刹“庸懒散慢玩浮”不良风气。开展“为官不为”集中整治,查处问题179个,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问责122人。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23个方面54项整改任务实行整改销号;开展领导干部会员卡清退工作,1489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零持有、零报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9516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的承诺。全面深化基层“四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722个,处理64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3人。
零容忍严问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管党治党不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管辖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监督责任。三年多来全州共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42件46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31件31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1件43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20件25人,公款国内旅游8件12人,违规公款吃喝3件4人,其他方面97件99人(张琮 崔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