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统一撤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9个廉政账户

发布时间:2016-09-24 08:12:33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察局发布公告,从2016年9月15日起,统一撤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所设立的9个廉政账户,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拒收礼金,严格执行党纪党规。

公告明确,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对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当面拒收的,事后要尽可能退还;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当面拒收和事后退还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必须在5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并予以上交,由所在单位登记造册、变价处理后,上缴同级财政并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备。

公告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的党员干部和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追究有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

撤销廉政账户,标志着临沧市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挺纪在前,堵死少数违纪人员利用廉政账户逃避监督的漏洞,警示各级党员干部敢于说“不”,勇于拒腐,时时处处廉洁自律。(临沧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