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持续正风肃纪问责干部595人

发布时间:2016-09-22 07:56:36   来源:玉溪市纪委

玉溪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反“四风”,深入开展 “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从严整治“为官不为”,持续正风肃纪、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突出关键时间节点和重要场所,对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3件,处理党员干部14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人,公开通报曝光25起典型案例。

深入开展 “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在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中,21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的数额达26.1万元;在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中,清理规范了185名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和离(退)休干部;35909名干部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全面推行公务用车标识制度;完成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

从严整治“为官不为”。市委印发了《关于从严整治“为官不为”推动玉溪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意见》,从严整治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的行为,营造了“敬业有功、怠业必惩”的干事创业环境。2013年以来,全市共问责干部595人,涉及县处级干部43人,乡科级干部28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