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来,迪庆州各级纪委监察机关遵循党章规定,聚焦中心任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执纪审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正风肃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在问题线索上,既注重畅通信访渠道,又注重主动出击,利用专项巡察发现问题;在纪律审查重点上,以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为重点,坚决“拔烂树”“治病树”“扶歪树”,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政治生态,又紧盯党风政风类问题。2011年8月至2016年7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34件,立案162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9件,乡科级41件;党政纪处分17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7人,乡科级47人。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 坚持抓早抓小,充分运用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明察暗访、监督检查、专项巡察等综合施策精准防范,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教育关口前移、提醒招呼在前。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和专项巡察中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从“盯违法犯罪”向“盯违纪违规”转变,从管极少数向管大多数转变。制定抓早抓小实施意见,狠抓警示教育、制度约束、监督发现、谈话提醒、严肃查纠、通报曝光“六个环节”,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成为常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制定《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大函询、诫勉谈话力度。对73人进行谈话函询,对反映失实的222名党员干部的问题予以澄清,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48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42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