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浊扬清树正气 清风廉雨润彝州 楚雄州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全州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6-09-18 15:48:32   来源:楚雄州纪委

楚雄州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惩恶,深化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持同向发力 压实“两个责任”

紧紧抓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深耕细种责任田,促使“两个责任”落实齐头并进,同向发力。制定州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州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推动主体责任具体化、常态化。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规定,完善“两个责任”报告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责任追究。5年来,对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9个县和34个州级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4个单位7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坚持源头预防 筑牢思想防线

率先在全省组织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集中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州纪委监察局网站、楚雄日报等阵地主导作用,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5年来,在州级以上媒体刊登党风廉政宣传报道稿件1882篇条。建成楚雄市紫溪彝村廉洁文化主题广场等一批廉政教育基地。深入落实述廉述责、任前廉政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46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州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156名州管干部报告了婚丧喜庆有关事宜。推进制度创新,制定鼓励干部干事创业、末位淘汰、“一把手”监督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等制度,从严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行为。

坚持正风肃纪 推动作风建设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完善制度,扎紧织密作风建设制度之笼。深入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深入开展专项整治,115名领导干部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以执纪方式整顿会风,对违反会议纪律的17个州级单位和18名干部进行通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扣“四风”新动向,开展明察暗访。对6个州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5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9件,处理31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0件。对807名不作为、乱作为干部严肃问责,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上。

坚持反腐惩恶 形成惩腐合力

充分发挥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移送、纪法衔接等工作机制。拓宽案源渠道,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实行重大案件常委包案督办、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紧盯“三类重点人”和“三个时间节点”,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5年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207件,处置问题线索325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80人,移送司法机关215人,挽回经济损失15956万元。

实践“四种形态” 完善制度体系

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构建了具有楚雄特色的制度体系。州委制定了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纪律建设的意见,对全州纪律建设作出全面部署。运用“四项谈话”,规范“三种情形”下的组织处理,开展“两项业务”专题讲习,建立“一项机制”,完整破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问题,把“四种形态”运用落实到准确的监督执纪操作层面。出台6个配套制度,做到执纪与执法有效衔接,确保移送的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逐条得到落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广东、浙江等省区的20余个市县来人来函学习经验。

加强自身建设 锻造反腐铁军

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深化“三转”。清理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461个减少到160个。开展“六项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项主体业务”专题讲习30讲,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精准执纪的能力和水平。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落实“两为主”要求,建立健全纪委领导体制和工作规则。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将7名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调离纪检监察机关。(徐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