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运用“四种形态”当好党内“啄木鸟”

发布时间:2016-09-18 16:43:07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运用‘四种形态’,为的是维护整个党员队伍的纯洁健康,‘烂树’必须坚决拔掉,但也决不能忽视对‘歪树’‘病树’的治理,对大多数‘树木’的日常浇灌、养护。”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上如是说。

近年来,石林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变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思维定式,通过咬耳扯袖“常浇树”,组织处理“正歪树”,纪律处理“治病树”,移送司法“拔烂树”,把工作重心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

咬耳扯袖“常浇树”。把纪律挺在前面,以纪律为尺,用“六大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抓常、抓细、抓长,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32件39人,占问题线索总数的77.1%,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逐步成为常态。

组织处理“正歪树”。通过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民主生活会等,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活动,为广大党员干部开出“治未病”的药方,唤醒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6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购买6900本学习材料发放给党员干部学习,组织党员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和网络测试。

纪律处理“治病树”。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线索,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线索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转变纪律审查方式,以违纪问题为重点,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查周期,做到快查快结。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党政纪立案18件,结案12件,处分17人,党纪处分15人,政纪处分2人。

移送司法“拔烂树”。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党员队伍中的“极极少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发挥“不敢”的强力震慑作用,形成持续威慑,为前三种形态更好运行提供有力支撑。今年以来,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案件在移送司法机关前都给予了党纪处分。 (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