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工作人员在商场超市核查购物票据
连日来,陆良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采取明察暗访、核查票据等方式,对县城内各大商场超市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排查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以及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督查组工作人员在商场超市核查购物票据
据悉,陆良县纪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出《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就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有关事项提出要求,作出安排部署。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着力加强对改进作风、廉洁从政各项要求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廉政意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结合“两学一做”活动的开展,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要继续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同时,县纪委坚持“逢节必提醒”的经验,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县副科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短信息2期1000余条,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廉节”,把好“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