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坚持“四个主动” 压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6-09-13 16:15:57   来源:迪庆州纪委

维西县纪委书记约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负责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实践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履行党章赋予纪委的三个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主动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严于监督,以担当、负责的态度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起来。近日,维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约谈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负责人。

约谈会现场

约谈会上,针对目前纪检监察系统存在的按部就班、缺乏担当精神、不适应新常态新理念、“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负责人坚持“四个主动”,强化责任传导。

主动承担监督责任。积极组织协调、督促同级党委及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通过逐级约谈传导压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主动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将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的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练就好基本功,找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差距和不足,通过“听、讲、走、读、写、想”,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主动转变作风。从严要求自己,自觉把作风纪律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起好表率作用,教育、监督、管理好家属和身边的干部队伍。

主动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强化督查制度落实,坚持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关键岗位、重点领域、重要时间节点作风纪律管理等措施,注重挺纪在前、抓早抓小,使谈话提醒、约谈批评、检查通报、函询诫勉、问责等方式成为常态,深化“三转”,探索实践和运用好“四种形态”,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落地生根。从严查处,扭转问责不力的倾向,对顶风违纪的行为零容忍,使纪律规定成为高压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