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至9月8日,丽江市纪委派出七个工作组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9家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七个复查验收组主要是依据丽纪办发〔2016〕17号文件精神,分别对9家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的情况;针对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复查验收组主要是通过组织召开复查验收工作汇报会,听取被复查单位的整改情况汇报;对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查阅整改工作的相关痕迹资料,重点查阅了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总结、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等资料;开展延伸复查工作,抽查1至2个科室和下属部门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奚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