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对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将严查快处

发布时间:2016-09-09 14:39:46   来源:丽江市纪委

9月6日,丽江市纪委下发《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纪律作风督查工作方案》,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对全市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丽江市纪委提前行动,及早部署,通过文件、电视、网站、报纸等提要求、打招呼、早提醒,重申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等“八个严禁”要求。通过重申纪律和严明规矩,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严守党纪国法,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观念,摒弃观望之念、侥幸之心。特别是要重点防范和严肃查处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苗头和行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对《通知》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市纪委从发文之日起已派出8个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对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将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