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16-09-09 07:43:01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临沧市纪委下发《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有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增强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认真遵守“七个严禁”,对节假日期间违反“七个严禁”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通过强有力的震慑,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成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严以律己,带头执行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带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带头抓好家风建设,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关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督渠道,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从速处理,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

通知明确,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辖区范围和部门“四风”问题突出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通知公布了节假日期间监督举报电话:0883-2124234(临沧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