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开展纠“四风”“回头看” 让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6-09-09 15:07:39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按照省、市委统一部署,丽江市古城区委印发《古城区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方案》,在全区开展“回头看”工作。

“回头看”工作重点围绕履行责任、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等五个方面,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要求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领导班子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区委实施办法,以及纠正“四风”问题的相关要求、对“回头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第二阶段将以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第三阶段要求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在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

区委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站在全力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直部门要落实责任担当、畅通举报渠道、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好“回头看”工作。各级纪(工)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查快处、快查快办,严肃追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要追究乡镇、街道、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又要追究纪(工)委、纪检组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予以通报曝光。(杨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