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四早”严防中秋国庆“节日病“复发

发布时间:2016-09-08 09:23:07   来源:昭通市纪委

在中秋国庆即临之际,大关县对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早部署早安排,通过抓“四早”,严防“节日病”复发。

早教育打好“预防针”。立足抓早抓小,坚持教育预防不松懈。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层层传达学习贯彻8月31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黄树贤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调研时的要求精神,并重申《大关干部职工五不准》《大关县纪律作风建设七严守七严禁》,严格执行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电子礼品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早宣传念好“紧箍咒”。充分利用手机报、企信通等平台向全县6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语,提前向广大领导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在大关电视台重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为广大党员干常念“紧箍咒”;借助微大关、大关党建网、《大关纪检监察信息》、大关新闻网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全县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的时讯要闻,各级各部门加强中秋国庆节期作风建设的动态,及时提醒全县广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自己分管领域,坚决杜绝节日期间违纪行为,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早明纪落实责任担当。 以落实“两个责任”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自觉担负起、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走样。在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抽查的同时,组建专项督查组,着眼深、严、细、实,采取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模拟办事、电话询问、查阅资料及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深入商场超市、月饼专营店、餐馆农家乐、办公场所、城镇乡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释放查纠“四风“的强烈信号,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早查处增强震慑力。通过县纪委公布举报电话,各乡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各村设立举报箱,进一步畅通三级监督网络渠道。立足严查快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坚持“一案三查”,严查快处,坚持铁面追责不姑息,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形成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