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中秋国庆期间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6-09-06 15:24:31   来源:文山州纪委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9月2日,文山州纪委下发了《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对全州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电子礼品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健全抓常、抓细、抓长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早警示,早提醒,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加强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赠送节礼以及“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持续发力加压,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大社会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对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通知》强调,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践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问责工作。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一级管好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实行“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坚决问责,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