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创新机制 整合一线力量强化纪律审查

发布时间:2016-09-06 16:18:38   来源:保山市纪委

县纪委书记到基层调研指导协同纪律审查工作

“老麦乡、由旺镇等第一协同区运用协同纪律审查办法快查快结了由旺镇华兴小学骗取国家财政拨款案……”今年以来,施甸县强化落实“三转”,探索创新纪律审查机制,有效整合纪律审查力量,制定了《施甸县纪检监察系统协同纪律审查暂行办法》,按照统一领导、分片协同、就近整合、优势互补、交叉审查的原则整合基层纪委纪律审查资源,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了最前面。

县纪委领导到基层指导协同纪律审查工作

施甸县纪委根据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情况和区域现状,成立县直、乡镇纪律审查协同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县划分为四个协同区,每个协同区设立一个包区指导组,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分管和统筹协调。对反映问题较多且时间跨度较长、单独组织查处难度较大,因回避原则本乡镇不宜直接查处,乡镇和县直单位干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进行协同纪律审查。在协同联合纪律审查中,实行主办协办责任制,由县纪委排查确定主协办单位,并对纪律审查过程进行指导协调。

针对基层纪律审查力量不足的问题,施甸县还建立了纪检监察纪律审查人才信息库,将县纪委监察局干部、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及各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入库管理,根据纪律审查需要统一调配人员。

为确保纪律审查质量,施甸县将各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各派出纪工委执行协同纪律审查工作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系统单列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截止8月底,全县共审结处理违反党政纪案件18件18人,给予党纪处分15人,给予政纪处分7人,受双重处分4人。(严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