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学习《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09-05 17:10:14   来源:丽江市纪委

9月2日,丽江市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会议强调,《意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意见》的下发非常及时,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坚决贯彻执行《意见》规定,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意见》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会议要求,思想认识要到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换届纪律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始终,为全市换届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监督执纪要到位。坚决查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违反“九严禁”的行为,特别是对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行为一定要从严处理。贯彻执行要到位。强化审核措施,执行签字制度,严格做到“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结合工作实际,把中央要求落到实处,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干部岗位上来。责任追究要到位。“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方面,严惩“带病”者,让违法乱纪者受到应有处罚;另一方面,依照纪律处罚失职“把关者”,形成警示效应,匡正公平、公开、公正的选人用人风气。(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