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谈话函询处置19件 占问题线索处置的73%

发布时间:2016-09-05 11:46:15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江川区将谈话函询作为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 做实谈话函询工作,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截止目前,共收到问题线索26件,其中运用谈话函询处置19件,占问题线索处置的73%。

规范谈话函询流程。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谈话函询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江川区谈话函询工作流程,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明确谈话函询的方式、要求、操作规则和注意事项,在谈话函询通知书撰写环节既注重还原问题实质,又注重以问题为导向,努力避免“问而不答、避重就轻”的情况出现。

规范函询时间。要求函询对象在收到函询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说明、证据材料、签字背书三项工作,体现函询工作的严肃性,防止线索外泄,同时避免函询工作被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规范谈话函询内容。要求谈话函询对象就谈话函询问题谈认识、谈态度,从自身实际出发找差距、找不足,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区纪委在收到函询情况说明后,安排专人对书面情况说明进行严格审核,凡发现函询内容避重就轻、文不对题、答复不完整、未签字背书、认识和态度不端正的,要求重新做出书面情况说明。

规范谈话函询档案。对函询工作进行建档立卡,谈话函询件办结后,相关人员将谈话笔录、函询通知书、函询情况说明、证据材料进行归档备案,建立问题线索及谈话函询对象个人廉政档案,对谈话函询对象进行重点关注,对群众再次反映当事人进行重点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