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习《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施意见》 要求把功夫下在平时

发布时间:2016-09-04 15:24:23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把责任挺在前面,以责任追究压阵,打牢日常了解、综合研判两个基础,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两个关键......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力武器,详情可登陆普洱纪检监察网站查看”9月1日,普洱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纪检组长、纪检干部手机上都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

《意见》出台后,普洱市纪委利用企信通、清风微信、普洱纪检监察网站等平台,转载了《意见》全文、《意见》的解读等文章,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理解《意见》,认真负责地对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的意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在日常生活中把好脉。平时要注重分析和研判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充分了解一个干部有没有‘病’,有什么‘病’,‘病’到什么程度,准确识别,坚决挡住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方面‘带病’的干部再提交意见给组织人事部门,他们才能很好地掌握干部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提拔任用,才能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的使用起来”普洱市纪委负责人在组织学习会上指出。

市纪委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改进工作作风,多与干部交心谈心,改进谈话方式,提高谈话质量,注意观察干部,识别干部,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强化对干部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廉洁自律等情况把关,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中确实承担起监督责任。  (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