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采取有力举措消除乡镇“零办案”

发布时间:2016-09-02 23:08:51   来源:德宏州纪委

盈江县纪委采取“抓领导、抓线索、抓指导、抓配合、抓队伍、抓考核”等举措,着力解决“不敢办案、不有案件、不会办案、力量不足、能力不强、不够重视” 问题,确保年终消除乡镇(农场)自办案件“空白点”。

抓领导,解决不敢问题。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做到挺纪在前而不是把纪委挺在前面。要求各乡镇(农场)党委领导和支持纪委严肃执纪、纠正四风、惩治腐败、强化“不敢”的氛围。要求各乡镇(农场)纪委要持续发力深化“三转”,把职能、方式、作风的转变聚焦到更好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责任上,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的要求,努力推动纪律审查方式。

抓线索,解决不有问题。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机制,抓实党员干部违纪线索集中排查工作。要求各乡镇每个月要集中排查上报1次问题线索,发现重要、紧急、敏感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察局做好问题线索上报登记台账,并及时汇集各个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集中进行分析、评估和研判,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方式”进行分类处置,进一步规范了问题线索管理,防止案件线索积压和流失。

抓指导,解决不会问题。强化以案代训,县纪委强化对乡镇(农场)纪委指导,按干管权限和管辖范围将问题线索交办至各乡镇办理,由县纪委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审室、案件管理室对线索初核处置情况跟踪问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直接点出、及时反馈、限时整改,形成“多对一”的业务培训模式,提高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乡镇纪委干部有更多机会参与纪律审查,从实践中学习业务知识,掌握纪律审查程序、技巧和策略,着力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执纪审查水平。

抓配合,解决不足问题。按照就近、便利、互补和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凡乡镇遇重大复杂违纪问题或需要回避等情况,由县纪委负责统一调配力量,组织协调纪检干部交叉审查,开展工作协作,实现了“单兵作战”向“团队作战”的转变,避免乡镇纪委由于普遍存在的人手少,人情关系复杂,碍于情面而导致办“人情案”等问题。

抓队伍,解决不强问题。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加强纪检干部综合素质。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要求全县纪检干部时刻牢记“六大纪律”,知边界、明底线,既做执纪“尖兵”,更做守纪“标兵”。并通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以培训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打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石;并抽调10名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参与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的案件初核工作,通过深化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实践,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执纪审查工作队伍。

抓考核,解决不履问题。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责任,将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列为乡镇纪委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每个乡镇纪委每年至少必须有1件自办案件。对全年没有自办案件的乡镇由写出书面报告。(杨荣本 鲁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