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挺纪在前 切实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发布时间:2016-09-02 07:39:38   来源:红河州纪委

石屏县把加强纪律审查作为践行党章、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突出执纪特色,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提高纪律审查质量。

“转”与“不转”互补,挺纪在前、纪严于法

石屏县不断深化“三转”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明确“转”什么、不“转”什么,为推进纪律审查工作选好方向、定好目标,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该县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对照检查自身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切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诫勉谈话、问责约谈、组织处理、降级处分、纪律处分等办法,把“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酿成大祸、“苍蝇”变成“老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6年以来,全县共约谈45名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乡镇镇长;给予1名乡镇党政正职、1名乡镇派出所所长诫勉谈话问责;约谈及通报批评22名乡镇干部,谈话函询14名党员领导干部,为14名干部、4个单位澄清了事实。

“点”与“面”结合,突出重点、护“木”保“林”

该县通过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等措施,点面结合、统筹推进,达到了既保护“树木”,又保护“森林”的效果。县委牵头抓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县级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履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和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同时,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在审查内容上,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是否存在“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现象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在审查对象上,重点查处“三类人”。把纠“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2016年,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存在“慢作为”问题的6名科级领导干部严肃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快”与“准”并重,惩腐肃贪、形成震慑

该县突出快查快办和稳、准、狠,坚决惩治腐败,形成了有力震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健全“早发现”机制,及时分析研究,快速发出预警,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坚持快查快办,进一步规范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各项程序,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及时做出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做到快查快报、快进快出,缩短时间,提高纪律审查效率。今年1月至8月,县纪委监察局共党政纪立案23件23人,结案14件14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严重警告3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6人、行政降级2人,为收到失实举报的14名领导干部和2个单位澄清了事实。

与此,建立庭审警示教育机制,运用正反面典型案例教育纪检干部强化自我警醒,保持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回避制度、保密纪律等,严格按程序办事,管住细节,抓住小节,坚决纠正和杜绝违规私存、隐瞒线索,擅作取舍、选择性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行为发生。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纪律教育,使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心有戒尺,作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