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8-30 11:04:02   来源:楚雄州纪委

8月25日至26日,楚雄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6年第八次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紧紧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行动。

会议指出,《问责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向全党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深刻把握中央的战略意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政治责任,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倒逼责任履行,推动《问责条例》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管理,确保一以贯之、不打折扣、严格执行。要对照《问责条例》,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勇于铁面问责,形成强大震慑。同时,要把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以多种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全面掌握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问责条例》实施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点内容,让《问责条例》真正从“纸面”落到“地面”。

本次学习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进行。楚雄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和主要负责人,以及州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相关人员等参加了会议。(起永俊  李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