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 39名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红包”1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6-08-30 21:50:06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这是嵩阳街道四脚居委会出纳送给我的1000元礼金,我把它交给你们。”8月15日,嵩明县某党员领导干部收到 “红包”后及时上交县纪委,并作情况说明。

今年以来,嵩明县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谈话函询作为深入实践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截止8月18日,通过谈话函询,39名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红包”10.06万元。

为用好用实“四种形态”,县纪委结合实际,拟定了《嵩明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嵩明县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挺纪在前,层层释放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强烈信号,防止轻微违纪变成严重违纪,“破纪”沦为“破法”。

截止目前,县纪委实际受理信访举报251件,已办结178件,谈话函询党员干部56人,使扯袖咬耳、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同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截止目前,县纪委共处置到问题线索92件,立案31件,已办结22件,其中科级干部2人,党纪轻处分12人,党纪重处分8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2人,三镇一街道纪(工)委均有立案件。 (陈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