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腾冲市紧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构建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网络体系,使主体责任上下链接,全面覆盖。
“纵向到底”明确主体责任人。年初市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由市委书记负总责,各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村(社区)一级由总支(支部)书记负总责的主体责任人,对所管辖区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列出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腾冲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突出宣传教育、述廉述责、纪律审查、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责任制检查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工作,列出落实主体责任清单。2016年由市纪委常委分别约谈了下级117名主要领导,33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以“五个清单”为载体,梳理权力利清单1655项,责任清单103项,负面清单142项,问题清单132项,项目清单795项,明确了“责任人”,划分了“责任田”,做到“横向到边”。
倒逼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按照《保山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腾冲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2015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1个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对5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将责任传导到乡镇、市直部门各级党组织。按照“一岗双责”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和领导责任,促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王爽 董秀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