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宁蒗县纪委结合实际,实行常委分片挂钩负责制,实践“四种形态”,压实“两个责任”。
理清责任,明确职责,使每个常委清醒认识到自己既是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挂钩片区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让每个常委将“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结合“三转”要求,实践好“四种形态”,坚持早防范、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新格局,让监督执纪问责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分片挂钩责任制实行“连坐”机制,对常委分片挂钩地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两个责任”主体和挂钩常委一并将被追责。
整合力量,聚焦主责,确保监督执纪问责不发散。每个常委对挂钩片区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负总责,通过常委分片挂钩负责制,着力解决监督职能交叉、责任不清、信息不对称、多头监督,基层疲于应检查等问题,让每个常委深知重担在肩,务必种好挂钩片区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田”,努力构建全县监督执纪问责的新格局。
挂钩负责制实行半年来,实践“四种形态”成效明显,给予行政问责、谈话函询等17人,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3件36人,其中县纪委办理自办案件5件7人,乡(镇)纪委办理自办案件16件17人,全覆盖,实现每个乡(镇)有自办案件,形成有力震摄,有效解决与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部门纪检组办理自办案件1件,县乡两级纪委办理司法机关移送件11件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