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1至7月谈话函询20件

发布时间:2016-08-26 14:37:19   来源:保山市纪委

“我承诺,关于反映我的问题,这次谈话我已经向组织讲清楚了。除此之外,我没有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其他违纪问题。我的陈述句句属实,如有隐瞒,愿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从重接受组织处理。”龙陵县某单位“一把手”在谈话室里向县纪委工作人员承诺道。

今年以来,龙陵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过程中,把谈话函询作为深入实践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1-7月,全县共谈话函询20件。

在监督执纪中,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守住依纪监督执纪问责这一定位,紧紧围绕“六大纪律”,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制定了《龙陵县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龙陵县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等制度,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更加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平时多提醒、多批评教育,有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处理,教育引导有问题的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通过“抓早抓小”防止其从轻微违纪走向严重违纪,从“破纪”沦为“破法”。

通过实践“四种形态”,为党员干部层层扎紧纪律防线。今年1-7月以来共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20件,占处置问题线索总数的33.9%,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8人,占党纪处分人数53.3 %,成为大多数;给予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7人,占党纪处分人数46.7%,成为少数;违纪党员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0人,成为极极少数。(范正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