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全市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从今年6月开始,丽江市纪委成立了5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对各县(区)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
据了解,为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增长、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市纪委从今年6月开始,用半年时间,组成5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分别到各县(区)作专项检查,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对市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围绕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纪律作风等四方面进行。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政策落实情况、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市纪委向市委上报的情况报告,各专项纪律检查组对各县(区)扶贫开发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策落实情况、项目资金落实等方面的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县(区)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各项目标明确、措施得当、亮点初现。
检查组梳理了现阶段各县(区)在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易地搬迁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尤其需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扶贫大数据平台帮扶措施等信息要进一步完善;部分发展贷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精准思策扶贫有待进一步细化;部分省市扶贫挂钩单位对“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认识不到位,帮扶思路不清,措施落实不力,帮扶项目不到位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工作推进不平衡、总体进度缓慢;富民产业培育抓得不实等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市纪委和监察部门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相关要求,对照目标找差距、对照差距定措施,对照措施抓落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力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一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二要切实夯实扶贫基础;三要层层落实减贫计划;四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五要突出考核问题;六要强化督查落实。(和继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