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州扶贫开发战略部署,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实现,大理州纪委及时制定印发《大理州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严格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
检查重点围绕如期脱贫、摘帽、增收目标,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的六种情形和党规党纪,认真查找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地方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确保资金拨付使用安全高效,确保广大干部务实、干净、担当,重点检查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几个方面的工作情况。
此次检查从8月15日至21日,各专项纪律检查组实地开展检查,8月28日前,各检查组上报专项纪律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9月5日前综合汇总专项纪律检查报告,完成报告上报准备工作。
专项纪律检查由州纪委、州监察局牵头,抽调州扶贫办、州发改委、州审计局、州财政局等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28人组成7个检查组,由州纪委常委带队,对全州7个脱贫攻坚县和14个州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根据各检查组专项纪律检查发现的问题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等,及时下达整改落实通知,并由各检查组持续跟进,全面抓好问题整改督导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际成效。(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