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东县纪委探索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通过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管理培训,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监控器”、密切干群关系的“粘合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减压阀”,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更为村级事务的有效开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
“监控器”进一步完善监督效能。逐步由事物监督到人员监督转变。在对村务、财务和农村“三资”监督的基础上,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和村民小组长的监督管理,通过日常监督、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方式,促使村干部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实现公正办事、廉洁自律、提高效率。逐步实现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全程对精准扶贫项目实施、农村低保分配、农村医疗教育保障等强农惠农政策进行严密审查,解决了原监督体制职责范围小、监督滞后等问题。促使村级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由单一向全方位转变,全面参与村级事务的酝酿、讨论和决策,使村级组织民主决策更加规范,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充分保障了广大村民的根本权益。
“粘合剂”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平台,实现村务工作的公开透明,消除群众中存在的疑虑和误解,有效督促村干部改善工作作风。特别是有关财务工作和村级重点工程的实施进展等容易引起群众的猜疑和不满的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能及时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严格审核,并定期向群众通报进展情况。如实行每月一次的财务审核、项目进展公布等,使村民全面了解本村村级经济的运行状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基本实现了重大决策村民参与、动态进展全民了解、工作优劣群众评定,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
“减压阀”进一步农村和谐稳定。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精准扶贫全面开展,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及房屋改造、美化亮化等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推进,农村土地拆迁、利益分配等涉及矛盾也进一步凸显,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发挥全程监督职能的同时,实行走访和接访制度,接受群众举报、受理群众诉求,使一些由于沟通不及时、解释不透彻、工作动态不明晰而引发的问题迎刃而解,大大减少了群众上访数量,确保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