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精准扶贫专项纪律检查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6-08-23 07:39:22   来源:德宏州纪委

8月19日,德宏州纪委印发《关于全州精准扶贫专项纪律检查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全州各县市对精准扶贫专项纪律检查反馈问题全面整改,相关责任人被追责、约谈,专项纪律检查压实了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主体责任,有力推动了该州脱贫攻坚工作。

通报指出,州纪委按照州委要求,于7月10日-17日深入全州5县市20个乡镇38个村委会51个村民小组87户农户和17个项目点,坚持“以点代面、查点否面、一票否决”原则,围绕“六个精准”,紧盯责任落实,聚焦纪律作风,突出问题导向,对全州各县市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了专项纪律检查。

总体来看,各县市党委、政府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形成了上下一致、条块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合力,有力推动了扶贫攻坚工作的落实,全州精准扶贫工作有序推进。

同时,检查也发现,有的地方、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责任压力传导不严,工作不认真扎实;个别县市组织领导力量和扶贫机构设置不适应工作任务需要;少数挂钩帮扶单位工作不认真尽责,影响帮扶实效等六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州纪委把专项纪律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各县市并要求限期整改。

截止目前,全州精准扶贫专项纪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绝大部分得到整改,个别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也正在认真研究落实。同时,对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22名干部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约谈了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通报指出,对专项纪律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跟踪督办和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充分体现了州委、州政府对脱贫攻坚高度重视,彰显了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体现了州委、州政府和州纪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

通报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检查发现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强化责任意识,勇于履职担当,履行好主体责任,践行承诺书,立下军令状,以严和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责任落实,督促主责部门扎实履行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本地区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用铁的纪律确保全州实现脱贫目标,决不让德宏贫困人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中落伍掉队。(李艳 夏延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