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严明改革纪律 车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发布时间:2016-08-19 17:01:31   来源:普洱市纪委

普洱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中,统筹安排、主动作为,通过严格处置公务用车、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规范交通纪律、严明改革纪律,确保车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从严从紧,应改尽改。普洱市纪委监察局机关19辆公务用车全部参与了本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其中:保留执法车辆4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按规定移交普洱市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2辆,统一封存10辆。对保留的公务用车全部实行编制管理,保证公车配备规范、节约、高效,于2016年6月30日按要求完成了车辆移交和封存工作。

以人为本,妥善安置。车改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保留公务用车司勤人员5名,解聘临时聘用驾驶员7人、后勤人员1人。市纪委书记在解聘人员座谈会上强调:要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依法做好临时聘用驾驶员和工勤人员的聘用合同终止、解除工作,落实好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补偿标准向解聘人员支付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要做好转岗安置对接工作,给每一个解聘人员都出具一份单位鉴定,并在充分了解、尊重解聘人员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与市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机构及其他单位联系,推荐驾驶人员,确保解聘人员再就业率达到100%。向解聘人员及其家人表达由衷的谢意,感谢他们在幕后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的贡献,并希望解聘人员永远牢记自己曾经是纪检人,把在纪委锻炼出来的优良作风带到新的工作岗位上,一如既往的为普洱的发展添砖加瓦、无私奉献。

统一标准,规范补贴。普洱市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照省级部门标准制定。即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750元,机关工勤人员每人每月650元的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市纪委严格参改范围,科学划定保障区域范围,未出现保障范围小,补贴标准高等不合理现象四是坚持严明纪律,履职尽责。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推行喷涂统一标识、卫星定位等便于监督的有效措施,严格日常管理和考核,定期督促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充分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治理车轮上的铺张,从制度上构筑防腐败浪费的防线,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