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多部门联合出招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发布时间:2016-08-19 07:46:05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为加强对拟提拔任用干部遵守党纪、政纪情况方面的了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近日,曲靖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市卫生和计生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出台《拟提拔任用市管干部征求遵守党纪政纪情况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对拟提拔任用市管干部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内容、方法和步骤及工作要求四方面工作做了详细规定。分门别类列出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市卫生和计生委等部门在回复征求意见时应明确征求人选的情况,确保征求意见有针对性,为市管干部的提拔任用提供有力依据。

《实施办法》对拟提拔任用人选设置了“三道关口”。一是拟提拔任用市管干部需要推荐单位党组织或推荐人对推荐对象廉洁自律情况严格把关,作出结论性评价,书面材料要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市委组织部在接受个人推荐人选时,要求推荐人向干部科提供推荐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方面的情况,并对廉洁自律情况严格把关、作出结论性评价,对推荐情况负责。二是拟提拔任用初步人选需征求市纪委(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市卫生和计生委的意见。三是发放考察对象廉政情况征求意见表,进一步征求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地区(单位)纪检监察、检察、审计、卫计等部门意见。通过层层审核,多方把关,将遵守党纪、政纪不合格干部“过滤”在门外。

《实施办法》的出台,完善了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错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规范了拟提拔任用市管干部征求遵守党纪、政纪情况意见工作,加大了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