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以落实《问责条例》为抓手 扎实开展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

发布时间:2016-08-19 07:37:52   来源:昭通市纪委

8月15日,按照昭通市《关于开展全市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昭通市纪委召开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市开展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会议强调要以落实《问责条例》为抓手,扎实开展好专项纪律检查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是推动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稳增长的系列决策部署得以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保障昭通全市经济发展“冲刺三季度、决战四季度”的目标得以实现。专项纪律检查必须遵循党章,依据《问责条例》,对昭通市委市政府促经济稳增长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监督、再落实。

会议强调,专项纪律检查不同于一般常规性检查,检查组人员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牢记使命和责任,充分突出纪律和规矩,与常规检查区别开来,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查、针对问题纠、盯住问题改,要通过专项纪律检查为全市经济平稳运行把好最后一道防线,为全市经济社会良性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市委市政府明确的稳增长政策落实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全力支持和配合好检查组开展工作,做到敢于担当,将有效做法拿出来晒一晒,对工作滞后的地方亮出来抓整改。检查组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中心工作,强化对稳增长政策、指标的学习和深入研究,突出稳增长主体责任和工作纪律作风,针对少数县区和部门大局意识不强、工作机制体制不顺畅、重点谋划布局不够、产业发展不深不广、领导干部抓发展意识不强、纪律规矩意识不高等问题进行深入督促检查,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不想抓、不敢抓、抓不好问题。要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和核心意识,围绕全市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中列出的检查重点和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对发现的问题敢于“亮剑”,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一般性问题要督促被检查单位立说立改,对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严重问题要带回反馈市委市政府,采取必要的问责措施,确保专项纪律检查达到预期目的。同时,检查组全体人员在开展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好纪律检查人员良好形象,严禁在检查中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