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5年来共问责党员干部376人

发布时间:2016-08-18 14:54:12   来源:丽江市纪委

五年来,丽江市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深度,严肃问责失责党员干部,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共问责35个单位376名党员干部。

强化有责必问理念。“如果说以前问责工作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那么《问责条例》出台后,更加明确了开展问责的范围,直接剑指的就是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良之风;《问责条例》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既不能做‘有作为’的贪官,也不能做‘廉洁’的庸官;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失责必须追责;《问责条例》的出台,给那些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党员干部戴上了‘紧箍咒’;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深度,严肃问责失责党员干部。”丽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何玉兰多次在市委、市政府和纪检监察系统会议、讲话、党课报告中指出。

健全完善制度。制定实施了《丽江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丽江市治理庸懒散奢行为问责办法(试行)》《丽江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的意见》《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等制度,绷紧问责之弦、高悬问责之剑,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强化督促检查。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派出320个明察暗访组2232人次,开展作风纪律执行情况明察暗访54次。派出80多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开展“四创两申”、水电移民、稳增长、脱贫攻坚、“五网”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丽江古城5A级景区存在问题综合整改整治、泸沽湖、程海、拉市海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纪律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60个、处理75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安全事故调查31起,对2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对“两违”整治、环境保护等专项纪律检查,出动160人次,先后12次开展了泸沽湖景区“两违”问题,古城区、玉龙县城市“两违”“面山”整治,拉市海景区“两违”整治,全市新农合基金使用存在问题专项整治等,督促落实整治工作,对实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

严肃问责追究。5年共问责35个单位376名党员干部。其中,问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13人,实职失责58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8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5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4人,其他情形288人;通报24人,诫勉103人,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3人,党纪处分3人,其他方式问责243人。重点对丽江古城5A级景区被国家旅游局通报所涉及的责任单位及55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立案查处12人,其中副处级干部5人;问责43人,其中正处级干部6人、副处级干部13人。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共对责任制考核20个基本合格和8个不合格单位进行了责任追究。(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