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楚雄州纪委召开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研讨会。会议围绕“准确定位,把握方法,扎实推进重点专项纪律检查”这一主题开展了热烈研讨。会议强调,开展重点专项纪律检查,要准确认识其内涵,把握方法要领,跟进检查、监督履职、及时问责,务求重点专项纪律检查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省纪委针对稳增长、“五网”建设、脱贫攻坚等当前全省最重大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是省委、省纪委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在监督执纪上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各级各部门要准确理解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的深刻内涵,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重点专项纪律检查是州委、州政府着眼全州发展大局,结合楚雄发展实际和监督执纪的实际,围绕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各级各部门履职中存在的不及时、不认真、不深入、不细致等纪律作风问题,及时开展执纪监督,发挥出日常工作检查所不能代替的作用,体现出一种新的推动力。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的依据有两个。法理依据是党章。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就是我们开展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的法理依据。执纪依据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条例中需要问责的情形第六项,就是我们开展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的执纪依据。
会议强调,开展重点专项纪律检查,要把握其方法要领。把握方法要领,就是要准确把握三个关键环节。即:跟进检查。跟进检查的核心是贴紧贴近。贴紧就是要紧紧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履职中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贴近就是要紧紧围绕督查组的督查内容、日程安排等开展重点专项纪律检查。重点专项纪律检查要体现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监督履职。就是针对督查中反馈出来的主要问题,找出问题背后的纪律作风问题。要运用好督查组督查反映出来的问题,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以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工作督查反映出来的问题,根据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的职责要求,监督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及时问责。检查组要有担当精神,要从全州党的事业发展的高度担起责任。要强化成果转化。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及时、不深入、不认真、不细致等问题,重点使用批评、通报、诫勉三种方式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使用组织调整、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进行问责。对违反“六项纪律”或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把重点专项纪律检查打造成监督执纪的利剑,推动全州各项工作开展。
会议要求,开展重点专项纪律检查要避免三种倾向。要避免成为督查组成员。把握好重点专项纪律检查角度,对工作评价、提出存在问题和工作要求,是督查组的职责。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组的职责,是从督查组的评价和要求中发现履职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开展工作。要避免脱离督查组。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组是代表州委开展工作的,是与督查组同步进行的,要按照重点专项纪律检查职责要求全程参与、全程跟进,不能当旁观者,更不能漫不经心。要避免发表不当意见。要避免就督查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发表意见。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组发表的意见,是代表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组的,是从监督执纪问责角度提出来的,不能越俎代庖发表不属于重点专项纪律检查组的意见。
会议要求,要扎实开展这次重点专项纪律检查,既按既定要求完成好重点专项纪律检查任务,促进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还要按照监督执纪问责要求,就如何开展好重点专项纪律检查探索出一条准确的路子来。
据悉,近日,州委州政府派出5个督查组,对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在5个督查组中,州委同步派入5个重点专项纪律检查小组,同步开展重点专项纪律检查。(自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