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上半年问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政干部148人

发布时间:2016-08-16 07:48:22   来源:普洱市纪委

2016年1至6月,普洱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处理7人。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4起。共问责单位2个,党政干部148人。

今年上半年,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对履职不力、滥用职权、监管缺位、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按违纪问题种类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最突出的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党政纪处分3人,占处分人数的75%。问责中最突出的是“工作失职渎职和重大事项、重点项目、重要工作推进滞后、监管不到位及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问责70人,占问责人数的47.3%;“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问责36人,占问责人数的24.3%;“工作疏忽、办事拖沓、推诿扯皮”问题,问责12人,占问责人数的8%。按违纪人员级别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处分的4人均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问责党政干部中,县处级干部3人,占问责人数的2%,科级干部87人,占问责人数的58.8%,科级以下及一般干部58人,占问责人数的39.2%。 (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