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科学应用“四种形态”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16 07:36:59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元江县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按照“年初承诺,季度汇报,半年约谈,年底述责述廉”的工作路径,充分应用“四种形态”,“四着力”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着力保障机制建设,完善工作格局。年初,县委及时制定出台了《元江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制度》和《元江县党风廉政巡查制度(试行)》,县纪委采取“建制度、抓重点、重示范、严审查、应诉求、抓实干”六措施抓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书“三签字背书”制度;健全完善了责任传导机制、考核追究机制、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等为重点的保障机制,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着力明晰责任权限,健全履责体系。编制责任清单,完善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担责有力、问责有效的履责体系,将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年初,全县共签订履行主体责任书1256份,其中县委书记与10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人大党组、县政协党组、县委常委、县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5份,县长与政府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6份,10个乡镇(街道)及81个村(社区)、55个县直单位层层与下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183份;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班子成员与主要负责人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456份,其中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县人大党组书记、县政协党组书记签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书12份;657名各级党政“一把手”对履行主体责任进行承诺;全县纪检系统共签订监督责任书81份,其中县纪委与下级纪委签订监督责任书13份,乡镇(街道)纪(工)委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签订监督责任书68份,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明确了班子成员需要承担的具体职责;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倒查追究的具体情形和问责办法,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截止7月,10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人大党组、县政协党组、55个县直单位均按季度报告的要求向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报告了每季度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

着力问题清单传压力,强化责任约谈。针对上半年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部门党组织找短板、提要求、严约谈、压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截止8月12日,共开展“两个责任”年中约谈107人(次)。其中,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约谈14人,并亲自参与了对5个重点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高位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县纪委书记对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开展“两个责任”年中约谈20人(次),纪委副书记对下级纪委书记约谈13人,派出纪工委对联系的县直单位“一把手”约谈55人,约谈针对问题清单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

着力科学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突出全面执纪。积极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查纠苗头性问题,突出“早、严、常”,步步设防、一寸不让,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之成为一种制度、一种习惯,用纪律维护整片“森林”的健康。一是在“早”字上下功夫,对问题线索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1至6月共问责36人,其中因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不力被问责26人,因食品安全问题监管不力被问责的4人,纪律审查中履职不到位监督不力被问责的2人,落实烤烟生产相关要求不力被问责的4人。对被反映的2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对其中16人给予组织处理,为9名干部澄清事实;二是在“严”字上立规矩,坚持正风反腐零容忍,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覆盖、无遗漏查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四风”。1至6月,受理问题线索10件11人,其中检察机关移送2件3人,公安机关移送4件4人,人民法院移送1件1人,司法部门移送1件1人,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2件2人;与公安机关协作查处1件3人,移送公安机关1件2人(2015年结转案件),移送检察机关2件2人;三是在“常”字上铆足劲,坚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用好问责这个杀手锏,高扬“问责鞭”,抽醒“梦中人”,使失责必问成为常态,重点是抓好基层,打通“最后一公里”,真正使基层党组织守土尽责,解决好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上热下冷、上紧下松和问责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问题,实现执纪常态化、长效化。1至6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审查12件15人,按职级分,乡科级2件2人,一般党员或干部3件3人,农村基层组织党员7件10人,其中给予严重警告2人,开除党籍2人(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记过1人,其余正在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