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整治“四风”顽疾不停步

发布时间:2016-08-16 17:02:11   来源:大理州纪委

“巍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文海违规驾驶公车接待朋友,饭后又到KTV参与娱乐活动,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接待餐费16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报销费用。弥渡县苴力镇白邑村委会主任李文富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大理州纪委通报曝光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像这样严肃查纠“四风”问题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已成为大理州狠纠“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的常态。今年上半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12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40件,谈话函询48件(次),立案120件,处分154人。

近年来,大理州纪委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用好纪律这把“戒尺”,狠纠不正之风,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建立完善信访举报机制,制定《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办法》,完善“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线索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制度,持续加大对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同时,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以问责常态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8月2日,大理州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近三年期间信访举报零受理零办理和无立办案件的乡镇进行了通报,对涉及的7个县市纪委分管领导、14个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及州纪委相关部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瞒不报、有案不查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将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施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