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抓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6-08-16 16:36:50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施甸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着力以四项措施抓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落实到群众身边。

选优配强基层乡村“纪委”班子。在乡村两级换届工作中,施甸县纪委提前介入,与组织部门对纪检队伍、村(居)监督委现状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派出9名纪检干部参与换届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纪检干部和村监督委主任必备的条件选人用人。全县13个乡镇纪委班子统一按照一名纪委书记、一名纪委副书记、一名纪检专干的职数进行配设,选举产生乡镇纪委委员65名;选举产生124个村监督委,每个村都配设一名监督委主任、两名监督委员。

多方式培训着力提升监督执纪能力。7月19日-21日,施甸县举办了为期4天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13个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参加了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内容有纪检监察信访业务、纪律审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宣传工作等。全县各乡镇分别以不同方式对乡镇纪检干部、纪委委员、村监督委成员等进行了培训。从6月份开始,县纪委有序安排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锻炼。在村组干部培训中,县纪委派领导作“如何实施村务监督”等专题授课,让全县所有村(居)监督委主任都明确自身的职责职能、监督内容、监督的方式方法等。

健全机制搭建县乡村三级监督执纪平台。探索建立了《施甸县纪检监察系统协作工作暂行办法》,将全县划分为七个办案协作区,有效整合基层一线纪检监察办案力量,切实解决了乡镇纪委不会办案、不敢办案、办案力量薄弱等难点问题。县纪委常委建立分管和统筹协调机制,由县纪委常委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协作区的信访处置、纪律审查等工作。将“五个清单”工作向农村基层推广,以姚关山邑村为示范点,要求所有村监督委都按照“五个清单”实施监督。

注重日常监督指导和保障工作。坚持乡镇纪委书记半年一次向县纪委常委班子述职述廉制度,述职述廉情况现场接受县纪委常委班子点评。县纪委常委班子分工联系督促指导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帮助乡镇纪委协调解决包袱过重、“副业”太多的问题,以及协调解决乡镇纪委在开展工作中的人财物方面的保障问题等。目前,全县13个乡镇纪委书记都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工作,每个乡镇纪委都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等办公装备,工作经费参照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和全额拨付。

据统计,施甸县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上半年审结处理违反党政纪案件16件16人,其中乡镇纪委办结4件4人,占40%。乡村两级“纪委”对200多项民生资金管理流向和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控,共受理群众诉求579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8%。(赵贵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