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突出主责主业 挺纪在前 问责领导干部164人

发布时间:2016-08-15 07:27:29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以来,昭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个中心”,不断压实“两个责任”,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实践“四种形态”,抓实党规党纪落地生根,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监督更加有效。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对3个市直部门开展第一轮专项巡察,发现违纪违规问题74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4条,提出整改意见17条。加强对“九个严禁”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6名不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的干部被停止交流任用,及时处置违反换届纪律的信访问题线索12件。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会风会纪问题专项整治,在全市通报缺席有关会议的单位5家,严肃处理具体责任人,问责干部9名。严查快处顶风违纪行为,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个、处理2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8件8人。稳步推进威信县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市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投入使用,精心创作编排大型廉政舞台剧,廉荣贪耻的氛围更浓厚。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167名新提拔和交流使用的市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执纪更加严肃。出台《昭通市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运用“四种形态”的效应更加明显。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1009件次,谈话函询216件,初核245件,了结197件,立案110件;处分违纪人员120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7人、乡科级干部20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16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7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0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3人。并及时为72名举报失实的干部澄清事实,查处并通报了1起诬告陷害干部的违纪案件。全市共排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382件,纪律审查134件,查结84件,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1人,问责处理2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1起。通过畅通诉求渠道“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10581件,办结率98.82%。“政风行风热线”上线19期,办结群众利益诉求问题82个。

追责更加有力。坚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的常态,充分唤醒各级党委(党组)的责任担当。在市级媒体通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对考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单位进行诫勉谈话,对4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牵头成立市委考核问责工作组,对全市脱贫攻坚、交通先行、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教育兴昭、生态文明“六大战略”推进情况进行执纪问责。组织对环保问题整改工作、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五网”建设、驻村扶贫队员等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查处1起市直部门领导违反驻村扶贫纪律的案件。全市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工作,查处问责“不作为、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44名。全市共问责领导干部16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5人、乡科级干部78人;问责单位12个。

自身更加过硬。督促与村级换届同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调整充实人员,完善机制,加强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发挥。顺利完成县乡纪委换届,指导县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稳步推进市纪委换届工作。加大干部选任力度,市委提拔交流纪检监察干部14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推进“学习创新、规范高效”机关创建活动,机关工作质效不断提升。选派35名干部到中央纪委“一院两中心”培训,组织全市438名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专干在省纪检监察学院综合培训。出台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组织首批10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全市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件,初核2件,立案2件,函询3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2人、问责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