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反腐倡廉工作中,新平县走好“四步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创新,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践行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防挂空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上肩,助推“两个责任”落实。
当好“小掌柜”,抓职能定位“不甩手”。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规则,当好“掌柜”,不甩手。出台《新平县纪委监察局贯彻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工作方法、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等。精准定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纪检监察室和派出机构在委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坚持全面履职、分片联系,统筹协调、相对分工,依纪监督、从严执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改革创新、服务发展。纪检监察室和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协作配合,目标、效率相统一,共同履行监督检查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府的决定、命令,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情况等17项职能职责。
擦亮“千里眼”,抓机制完善“不松手”。擦亮“千里眼”、打造“直通车”,完善体制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建立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纪检监察室、派出机构与委局机关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联系乡镇(街道)的纪检监察室与所联系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联系指导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联系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室与派出机构相互间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用15条规范理顺工作关系。完善纪检监察室对联系单位实行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工作机制。根据分片负责、对口联系的原则,将12个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联系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机关3个纪检监察室中进行对应分工,纪检监察室根据分工情况,负责联系对口联系单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纪检监察室与联系单位、纪检监察室与派出机构、纪检监察室相互间,注重统筹协调,密切配合,服从大局,整合力量,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全覆盖、无死角。
弹奏“和谐音”,抓格调统一“不放手”。统一步骤、统一格调,确保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稳步实施。规定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纪检监察室和派出机构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中,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讲求方法。通过抓早抓小、综合检查、细化责任、条块整合、统分结合、内外联动、改革创新相结合的方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约谈、函询、问责、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掌握联系单位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对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检查、专项纪律检查、随机检查、抽查等,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查。同时,注重加强与司法、审计、金融、税务、通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等,将总承包工作职责任务具体细化,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
争做“铁打人”,抓纪律约束“不缩手”。严防灯下黑,严肃纪律约束和违规惩戒,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争做“铁打的人”,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从严格执行组织决定、严格行使工作权力、严格执行审查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规定4个大方面11个具体方面作出纪律规定,另外,从9个方面为纪检监察室、派出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量身定制追责条款,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严禁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擅自处理违纪案件线索等,一旦出现有关违规违纪情形的,一律予以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