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1至6月开展谈话函询32件次

发布时间:2016-08-12 07:43:20   来源:昆明市纪委

“整个谈话对我触动很大,来之前还挺顾虑,谈完话后一身轻松,通过纪委同志的提醒和告诫,回想一下自己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回去之后我将对照问题进行整改。”石林县某单位“一把手”从谈话室出来后如是说。

今年以来,石林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过程中,把谈话函询作为深入实践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上半年,全县共谈话函询32件。

在监督执纪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守住依“纪”监督执纪问责这一定位,紧紧围绕“六项纪律”,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意见、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等制度,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更加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通过“抓早抓小”防止其从轻微违纪走向严重违纪,从“破纪”沦为“破法”。

通过实践“四种形态”,为党员干部层层扎紧纪律防线。今年以来共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32件39人,占问题线索总数的77.1%,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0人,占处分人数62.5%,成为大多数;给予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6人,占处分人数37.5%,成为少数;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1人,占处分人数6.3%,成为极极少数。

同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1至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07件,党政纪立案18件,结案12件,党政纪处分17人,所有5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均有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