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抓早抓小“治病于未病” 践行“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8-11 08:21:06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来,腾冲市纪委立足于抓早抓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对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将腐败遏制在未发、初起状态,践行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落实抓早抓小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市纪委常委分别约谈了下级117名主要领导、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抓早抓小、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突出抓早抓小工作重点。以“六大纪律”和“两个责任”为谈话重点,市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带头开展“八个必谈”,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部按时限、按要求进行了专题谈话。对一定时期和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谈话、函询,注重关心干部,严管厚爱,加强 “治病于未病”。

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方式。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重申纪律、明查暗访、谈心提醒、严肃问责等形式抓早抓小。今年来,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今年上半年,共组织明查暗访15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次,问责4起6人,纠正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

构建抓早抓小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任前廉政教育和公示制度,抓实经济责任审计,对调整变动的党政正职,开展离任审计;对新选拔的“三类人员”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对新提拔和调整的干部,任前由市纪委领导进行廉政教育谈话。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点加强对土地领域、财政资金管理的监督力度,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和管理。(王爽  闵加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