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平县坚持“廉”字当头、“实”字托底、“效”字统领,以“教育、制度、监督、惩处”为抓手,采取四抓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生根。
抓常教育,筑牢“堤坝”。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机制,抓常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法规和廉洁自律教育。今年分层次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和有关人员培训班、村(社区)干部培训班、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和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班,先后940余人受教育。推行党课教育制度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按每年不少于4次的要求向广大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按要求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推行集中学习例会制,各级各单位利用集中学习有利契机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典型案例,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抓紧制度,扎牢“笼子”。以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笼子”为根本点和立足点,抓紧制度建设,织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网。三年来,先后制定、推行《新平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廉政谈话制、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或纪委汇报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制、作风建设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制、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管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书签订和检查考核制、约谈报告制、作风督查制、纪检监察巡查制。出台《新平县领导干部约谈暂行办法》等,围绕“人、财、物”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严把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落实,确保干部干净、项目落成、工作落实。
抓严监督,站好“哨岗”。以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推进中的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站好纪检监察、查信办案和纪律审查前“哨岗”。推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中作风情况定期不定期督查制,对全县70余个单位机关纪律作风情况进行轮番督查,对县委政府立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中作风情况进行跟进和跟踪督查;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督查和年终检查考评制,推行纪检监察巡查制,强化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情况监督;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外出学习考察备案监督,严把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干部推荐廉政意见审核提供关,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监督等,发现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违规违纪的追究相应责任。
抓实惩处,正风肃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惩处,正风肃纪。坚持“纪法分开”,注重“纪法衔接”。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严肃执纪与宽严相济的关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规定要求,针对被审查对象的不同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态度等,区分情形,对照不同分类处罚和处理标准,予以严肃妥善处理。2016年上半年,县纪委立案审查8件9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留党察看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3人。对3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并按期恢复党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