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四举措不断规范监督执纪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11 07:54:42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年来,南涧县不断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纪律审查等工作的管理,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相关工作,切实做到监督执纪工作加强,程序规范,成效明显。2016年上半年,南涧县纪委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4次,通报批评14个单位和部门,问责领导干部10人,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4件,纪律审查11件11人,办结10件10人,收缴违纪资金25万元。

信访举报统一登记。信访举报管理坚持“一个入口、一个出口”,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机关各室收到的信访举报统一交信访室登记,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建立台帐,每月将登记情况上报信访室,由信访室建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管理登记台帐,由信访举报件进行统一管理、集中分析、定期排查、合理处置,确保做到信访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管理,严防问题线索流失,各乡镇纪委监察室每月将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置情况报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和机关各室通过各种渠道发现、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均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统一登记管理,并由其按规定进行交办、督办,切实做到问题线索入有登记,出有记录,查有结果。

纪律审查联合办理。在开展纪律审查过程中,坚持审查主办人制度,对涉及人员多、范围大的案件,及时抽调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和机关各室的人员,根据问题线索、涉及行业和人员特点等,采取县乡纪委联合、纪工委与乡镇纪委联合、纪工委与机关各室联合等模式,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开展纪律审查,既壮大了纪律审查的力量,又在实践中锻炼了纪检监察干部。

县乡案件统一审理。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坚持县乡纪委办理的所有案件均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统一审理,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严把案件材料、手续程序、定性量纪等关口,不断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确保案件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