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严查基层“微腐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发布时间:2016-08-10 14:52:37   来源:文山州纪委

近年来,广南县纪委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两年查办“六小”案件18件22人。

推行乡(镇)片区联合办案。为整合乡(镇)纪委办案力量,研究制定《广南县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制度(试行)》,成立乡(镇)办案协作片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县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信访室、案件审理室主任和各派出纪工委书记为成员,把全县18个乡(镇)按地理区域划分为6个办案协作片区,片区组长由分片负责的纪工委书记担任,各协作片区在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有效整合乡(镇)、部门之间办案力量和资源,实现乡(镇)自办案件零突破。2015年以来,18个乡(镇)纪委自办案件58件,处分62人。

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对线索移交、办案协作和案件移送等进行协调,做到案件线索互享、处置意见互通、办案力量互济,形成惩治腐败工作合力。深入18个乡(镇)、100余个村寨开展惩防“一体化”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提供信访线索,挖掘提升案源。从专项检查、明查暗访、重点督查、专项巡察等活动中梳理、筛选、挖掘、分析发现案件线索,坚持以案挖案、以案带案,提升案件线索来源。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对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把查处基层“微腐败”作为有效抓手,严查惠民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私分涉农惠农资金的行为,并追究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惠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反腐倡廉工作成果。2015年以来,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股长、所长、站长、校长、院长、村长“六小”案件18件22人,涉及违纪资金99. 36万元,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与支持。

加强乡(镇)纪委自身建设。县委、县政府关心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基础设施和干部队伍建设,把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工作经费从每人每年19100元提高到26000元,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县纪委积极向县财政协调资金,为18个乡(镇)纪委安装谈话室监控设备,配备办公办案所需的录音笔、照相机、打印机、手提电脑等设备,全县18乡(镇)纪委均达到有牌子、有独立办公室、有必要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交通保障、有独立的谈话室“五有”目标。2016年3月换届后,单设乡(镇)纪委书记,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并配备1名纪委副书记和1名专职纪检监察员,乡(镇)纪委班子得到配齐配强,基层监督执纪力量得到充实。同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推进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