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2016年上半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5.24%

发布时间:2016-08-09 07:28:36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6上半年,丽江“三公”经费开支3048.18万元,同比下降25.24%,其中:全市公务接待1309.05万元,同比下降21.92%,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为1713.65万元,同比下降18.15%;因公出国(境)经费25.48万元,同比下降2.41%。

2016年,丽江继续推行节约型机关建设,下发《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单位的通知》要求,不断规范经费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精细财政预算决算,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等费用,杜绝各种名义楼堂馆所建设,“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公务接待。坚持务实节俭,简化接待礼仪,规范接待用餐,按规定标准安排食宿、车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出台《丽江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警卫工作的规定,公务接待中不封路,不清场闭馆,方便人民群众出行。

公务用车。全面推行统一喷涂标识工作,从2014年起,全面停止新购公务用车审批。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利用节假日抽查等方式,加大对违规用车和公车私用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节假日期间违反封存管理制度的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将按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因公出国(境)。加强对公务出访团组的管控力度,修订、完善全市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规范任务审核报批流程,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丽江市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审批流程》等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出访任务、内容、时限、人数、批次,严控一般性公务出访,有效遏制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付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