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全面掌握全州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持续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近期,迪庆州纪委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检查。
半年检查由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挂帅,安排8个检查组分别对全州4个县(市)区和85个州级部门党委(党组)进行了检查。经认真研究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半年检查重点:一是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情况;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情况和责任制细化分解情况;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情况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四是各级党政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研究部署责任分工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五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同时对各级各部门“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情况和扶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痕迹资料和随机走访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在检查评价上以年初签订的《责任书》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工委监察分局日常监督评分标准》中考核分值的60%的比例进行考评。通过检查情况来看,全州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了主体责任这条主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全程贯穿践行“四种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不断压实延伸,有效实现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力,为推动全州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筑好了纪律作风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