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县委班子“三个表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6-08-09 07:27:06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县委领导班子以“三个表率”为要求, 进一步加强对班子成员权力运行的自我监督,把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落到实处,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正确用权,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做好主动站位的表率。县委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是县委的分内之责、主业主责和直接责任,县委班子以这个角色意识为出发点,主动站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上靠前一步,以“主角”身份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做好主动担当的表率。县委班子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强化主体意识,主动担当,善抓善管,切实把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通过抓明责任内容、抓实责任传导、抓严责任考核,把责任落实硬化、实化、具体化,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坚持把责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上,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落实到位。

做好主动“亮剑”的表率。县委班子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主动“亮剑”,敢抓敢管,敢于纠正错误,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敢于遏制或制止腐败问题。同时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今年以来,问责谈话科级领导干部6人,提醒约谈14人,廉政谈话42人,谈话函询4人。(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