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宏州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力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上肩。
以调研促学促知促落实,推动“四种形态”落地生根。广泛开展“四种形态”专题调研,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找准对策措施。今年4至6月,德宏州纪委书记深入全州5个县市和56个乡镇(街道、农场),州和县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112个州直和中央省属驻德宏单位、424个县直部门、336个行政村开展“四种形态”调研,实现州、县、乡、村全覆盖。针对部分乡镇和部门对实践“四种形态”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办法不多等问题,调研组每到一处,把“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讲清楚,把严格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面对面传递给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把问题解决在源头和一线。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针对部分县市在全省考核中排名靠后,精准脱贫工作虽经过三次“回头看”,但仍没完全做到精准识别等问题,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精准脱贫专项纪律检查,建立了“以点代面、查点否面、一票否决”的监督检查机制,州一级督查到乡,县一级督查到村,乡一级督查到每一个贫困户,以随机抽查的一个点一户人一个方面的情况代表整个面的情况,每个村委会、每个乡只要有一个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就对全村、全乡脱贫工作进行否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上半年,共开展精准脱贫专项纪律检查101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3个,以精准责任强推精准脱贫。
探索建立谁分管谁谈话机制,压实实践“四种形态”主体责任。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转变执纪观念,创新执纪方式,对实践“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作了积极探索,明确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探索建立谁分管谁谈话机制。对党员干部的轻微问题线索,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责任,做好谈话提醒工作。上半年,分管领导开展谈话6件6人,为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督促分管领导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的教育监督管理,提高谈话质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
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四风”问题,传导释放实践“四种形态”压力。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州实施办法和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加大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推动党风民风向善向上。全州共成立检查组140个,发现和处理问题68个,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11人,处理干部40人。切实转变以往公开通报曝光只到单位不到人的情况,对“五•一”端午期间查处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22个单位29名干部(其中,纪检监察干部2名),予以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李艳)